感染性疾病分子生物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调剂工作方案
根据《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“申请-考核”制考核录取工作办法》《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“申请-考核”制考核拟录取工作安排》等文件要求,经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一致决定,特制定实验室复试安排。
一、 调剂专业招生计划
专业 代码 |
专业名称 |
调剂计划数 |
研究方向名称 |
导师 |
调剂复试比例 |
100208 |
临床检验诊断学 |
1名 |
乙型肝炎临床病毒学与分子病毒学研究 |
黄爱龙 |
1:3 |
注:当申请调剂考生未达到复试比例时,按实际人数进行复试。
二、 资格审查排序
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,对其报考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。
根据学校制定的《“申请—考核”制申请人学术水平评分标准》进行排序
三、 调剂条件
按《2023年博士研究生“申请-考核”制调剂工作公告》执行。
四、 复试安排
时间 |
内容 |
备注 |
5月16日14:00-5月17日9:00 |
考生在“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”考生端(http://yjszsksxt.cqmu.edu.cn/)提交报名材料 |
见《重庆医科大学感染性疾病分子生物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考核细则》 |
5月17日 |
资格审查并排序,同时公示进入调剂名单 |
网址:https://lipid.cqmu.edu.cn/ |
5月18日9:00 |
正式复试(当天抽取面试顺序,考生请提前半小时到达候考区) |
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生科院大楼616会议室 |
5月19日 |
公示录取拟名单 |
拟录取名单公布后,请考生于24小时内将《重庆医科大学博士生拟录取确认书》发送至邮箱t6sys@163.com。文件命名为“拟录取专业+考生编号后四位+姓名”。确认拟录取非常重要,若因此造成不能录取,后果由考生自负。 |
五、复试的监督和复议
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须主动接受学校纪检、监察部门的全面监督。如对感染病重点实验室招生复试工作有异议,考生可通过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校纪委进行申诉。
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:023-68485540;
重庆医科大学纪委办公室电话:023-68486606。
六、其他
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和政策执行。
重庆医科大学感染性疾病分子生物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
2023年5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