感染性疾病分子生物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调剂工作方案(三)

作者: 时间:2023-05-27 点击数:

感染性疾病分子生物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调剂工作方案(三)

根据《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-考核制考核录取工作办法》《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-考核制考核拟录取工作安排》等文件要求,经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一致决定,特制定实验室复试安排。

一、 调剂专业招生计划

专业 代码

专业名称

调剂计划数

研究方向名称

导师

调剂复试比例

100208

临床检验诊断学

1

乙型肝炎临床病毒学与分子病毒学研究

黄爱龙

13

注:当申请调剂考生未达到复试比例时,按实际人数进行复试。

二、 资格审查排序

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,对其报考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。

根据学校制定的《“申请—考核”制申请人学术水平评分标准》进行排序

三、 调剂条件

2023博士研究生“申请-考核”制调剂工作公告》执行

四、 复试安排

时间

内容

备注

5月27-5月29日(以研招网公布时间为主)

考生在“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”考生端(http://yjszsksxt.cqmu.edu.cn/提交报名材料

见《重庆医科大学感染性疾病分子生物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考核细则》

5月29

资格审查并排序,同时公示进入调剂名单

网址:https://lipid.cqmu.edu.cn/

5月3162日(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)

正式复试(当天抽取面试顺序,考生请提前半小时到达候考区)

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生科院大楼616会议室

65日前

公示录取拟名单

拟录取名单公布后,请考生于24小时内将《重庆医科大学博士生拟录取确认书》发送至邮箱t6sys@163.com。文件命名为“拟录取专业+考生编号后四位+姓名”。确认拟录取非常重要,若因此造成不能录取,后果由考生自负。

五、复试的监督和复议

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须主动接受学校纪检、监察部门的全面监督。如对感染病重点实验室招生复试工作有异议,考生可通过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校纪委进行申诉。

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:023-68485540

重庆医科大学纪委办公室电话:023-68486606

六、其他

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和政策执行。



重庆医科大学感染性疾病分子生物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

2023526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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